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山东三个案例被通报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sdjiancha)了解到,1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发布《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的相关典型案例。山东省1个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2个诉前程序典型案例被通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后,最高检印发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该《试点方案》规定,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分别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件,人民法院均已立案,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发布会上,最高检还通报了15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在这些典型案例中,有7个地方环保局和3个地方国土局因怠于履职成为通报对象。另外,最高检还公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3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2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1个试点工作典型案例和2个诉前程序典型案例被通报,分别是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山东省莱州市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和青岛市李沧区安监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12月16日,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日前,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某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在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当地群众多次拨打3612345民生服务热线进行举报,庆云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环保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县环保部门虽对该公司多次作出行政处罚,但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遂根据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但环保部门仍未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对此,庆云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山东省确定的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在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后,依法对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向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诉前程序典型案例

  山东省莱州市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李某经营的莱州市文峰高碳石墨制品厂使用盐酸从事石墨加工生产,自2014年4月上旬开始,李某在明知李广某无经营许可证、无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向李广某提供盐酸废液酸洗长石,李广某在酸洗长石过程中又产生废酸液,这些废酸液被李广某等人非法排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莱州市环保局未对莱州市文峰高碳石墨制品厂采取任何行政处罚措施。2015年7月16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莱州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李某经营的莱州市文峰高碳石墨制品厂向他人提供盐酸废液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5年8月14日,莱州市环保局对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予以回复:将对李某做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停止将废酸液等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6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安监局怠于履行职责案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通过该院侦监科获知案件线索:青岛悦龙达贸易有限公司在其租赁的青岛市李沧区十梅庵砖厂南侧大院内经营盐酸时,发生盐酸泄漏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李沧区环保局将案件移交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立案侦查,且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虽然李沧区环保局前期对污染区域及泄漏的储存罐进行了一些初步处理,但所采取的措施有限,非常容易引发次生损害问题,会危及周边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李沧区安监局对此污染环境案应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但自该案发生后,该局始终未正确全面履行职责,未严格依法对该案进行全面有效的处置。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8月19日依法向李沧区安监局提出检察建议:一、依法履行职责,妥善进行处理。尽快依法对发生泄漏或挥发的盐酸储存罐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事故损失扩大。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及时查明情况并依法查处。

  李沧区安监局采纳了检察建议,2015年9月7日组织相关单位抽取罐内盐酸,9月9日罐内盐酸全部抽空完毕,运至有资质的危化品存储企业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