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威海市违法建设处置办法》:乱搭建与信用挂钩
威海网讯 (记者 张丽华 通讯员 李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
■明确了什么样的违法建设必须没收或拆除,什么样的违法建设可以补办许可证
■规范违法建设处置程序,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威海市违法建设处置办法》正式实施。引人瞩目的是,今后乱搭乱建将被纳入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对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时,将可以采取暂停供水供电等举措。在处置违法建设中,各相关部门也有了明确的责任分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被追责。
背景:让处置违法建设更规范
良好的城市容貌,源于精心的规划和整齐的建筑,但个别人为一己之私乱搭乱建,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力度,通过开展专项集中治理,使违法建设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执法人员在对违法建设的查处中,一直有个困扰——由于违法建设涉及的法律较多、部门多,各职能部门的规定缺乏相互衔接,之前我市也没有出台过相关规定,导致难以形成对违法建设依法查处的整体合力。为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理顺各级各部门关系,形成对违法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学习借鉴北京、长沙等城市禁止违法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威海实际,我市出台了《威海市违法建设处置办法》。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主要适用于我市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置工作,违反国土资源、林业、水利、海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