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文登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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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区社保中心获悉,今年起,文登确定将0-12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据了解,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0-12周岁听力语言残疾、脑瘫、白内障、智力残疾、孤独症、肢残、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其康复、医疗费用以及做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支付办法按照《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二档缴费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执行。
同时,符合国家和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条件的儿童,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救助,有关费用不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此外,0-12岁残疾儿童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后,人社部门将按照康复治疗需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根据医疗康复机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办法,实现协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