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梨木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小组的作用
“你家经常把生活垃圾随地乱扔,影响环境卫生,很多群众都看到了,今后可不能这样做了。”岑溪市梨木镇第一代表组成员李洪时专程来到高围村一组一家院子亮“黄牌”。见到某些不文明行为,他必须上前及时指正,直到对方改正为止。他的这项“权力”,便是梨木镇第一代表组赋予的。
在生态乡村建设工作中,梨木镇高围村根据该镇下发的《村规民约(范例)》,结合本村实际,采取以户为代表,分村组、分院落、分片开会的形式,组织广大农户进行商量、讨论,反复酝酿,审议通过,不断丰富村规民约内容,在过去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将遵守法律、环境治理、移风易俗、公益事业、道德建设四个方面纳入村规民约范畴,以村民自己制定的“小宪法”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同时,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该镇《关于整治社会不良风气》的决定,彻底整治社会不良风气现象,该村的代表小组结合代表履职义务,成立道德评议组,主要负责村内优秀事迹的发掘宣传和不文明行为的批评教育。由于代表是群众推选出来的,具有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工作经验,代表小组成员处理“鸡毛蒜皮”小事几乎“手到擒来”。
据该镇人大的一位领导介绍:“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设立善行义举榜、成立道德评议组这些举措,很好地提升了村民素质和代表履职积极性,真正达到了“规”出好景象,“约”出新风气的作用。”
(林燕文 陈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