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港商家收到提醒函 春节不要乱涨价


【连网】(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郑淼松)春节来临,为了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昨天,市物价部门向商贸、零售、餐饮、旅游、客运等行业领域,发放政策提醒函300份,提醒广大经营者注意遵守价格法规,别在春节期间乱涨价。

每年春节都是市民集中消费期,这个时期最容易出现借春节乱涨价的现象。为此,市物价部门的提醒函上提示,经营者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但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价格。同时,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属于服务收费的应将提供服务内容和收取的费用在提供服务前,标示或告知消费者,否则消费者可拒绝付费。

与此同时,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以变相涨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春节促销活动时,要注意辨别,理性消费,消费后要注意保存发票或相关购物凭证,如发生价格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