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四项举措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


  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校长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副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办法,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和动态管理制度。先后实施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原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全出竞进,取消行政化管理模式;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全区学校领导干部竞聘工作,建立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梯次的干部队伍。

  二是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制定了城阳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审计工作的通知》及工程管理、食堂管理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提供了政策保障。在14项拟下放权力中,我区已经下放财政性经费预算管理权、内部分配权等9项权力。

  三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确立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改革试点、全面推广”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思路。全区65处中小学均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成立了校务委员会和三级家委会,基本形成了校委会和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的运行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建立学校重要工作事项和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经实现“一校一顾问”;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法治课程,推广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形式,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岛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