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文登幼儿园收费9月1日实行新规


若视频不显示,请将浏览器模式切换为 IE 或 兼容模式     日前,文登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文登幼儿园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91日起,文登幼儿园基本收费项目由现行的保杂费、管理费等合并为保教费,各级各类性质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按照规定,幼儿园收费项目分基本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其中,幼儿园基本收费项目由现行的保杂费、管理费、取暖费、降温费、教材费合并为保教费,提供寄宿服务的,增设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除以上确定的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经过调整,执行政府定价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园410/生·月,市级示范园350/生·月,市级一类园230/生·月,市级二类园190/生·月,市级三类园每生每月160/生·月。   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新规按照上级规定重新确定了幼儿园退费政策,除了对幼儿入园后退(转)园当月退费标准进行明确外,还规定幼儿正常在园期间,因自身原因连续15日以上(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园的,也可按一定比例退费。   文件还对收费公示、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程序及其它收费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自2016#p#分页标题#e#9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