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大印发《班主任管理办法》推进学生管理工作


  近日,山东科技大学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山东科技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本专科班级一、二年级应配备班主任,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每名班主任最多带2个班级。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2年,考核合格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连续聘任。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班主任的建设工作,由各学院(系)具体负责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

  《办法》指出,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积极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关心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办法》强调,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和学习指导工作,对学生选课、专业或专业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定期为学生开展专题学术讲座,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化社团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办法》指出,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积极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创业形势;加强学生求职技巧、简历制作、个人形象设计等指导,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协助就业指导中心解答学生求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积极收取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办法》要求,协助做好学生推优入党、评先创优、资助育人以及班级建设工作。加强与辅导员、任课教师以及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发挥连结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同指导好学生的成长成才。(山东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