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旅游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组通字〔2014〕55号)和《安徽省省直机关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省旅游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报考30105、30106职位前3名人员,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28日8:30—17:30。资格复审地点: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区17楼1706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 4.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笔试准考证,届时接受统一封闭管理。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1人。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其在原单位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551-62999140 监督电话:0551-62999558 附件:参加资格复审名单 安徽省旅游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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