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适度普惠型儿童申请工作启动
日前,我市适度普惠型儿童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儿童或其监护人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代为提交申请。
适度普惠型儿童是指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儿童。主要包括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自身重病或重残儿童(以下称自身困境儿童);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父母双方因重病、重残、长期服刑、剥夺监护权、强制戒毒、死亡(失踪)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具有上述任一情形,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以下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胞胎及以上多胞胎生活困难家庭儿童等。
我市适度普惠型儿童待遇按照个人申请、镇街受理和审核、市(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纳入适度普惠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儿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补助。适度普惠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按季度发放。
低保家庭中自身困境儿童和低保家庭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20%,受保障儿童在享受自身低保补助金基础上,按此标准补齐差额。其他低保边缘家庭中自身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三胞胎及以上多胞胎家庭,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按照每个家庭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依法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重残儿童的家庭也将享受到补助,其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按照每个家庭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符合条件的适度普惠型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将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具备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在全日制学校继续就读的成年适度普惠型儿童,发放不低于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后,自下月起停止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