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副局长解读《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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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副局长房建孟解读《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

日前,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近日,《中国海洋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房建孟,请他就《规划》实施的意义、定位、目标、总体部署、重大工程与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记者:《规划》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房建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习近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李克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中央领导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海岛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国海岛保护与管理既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也面临着保障海岛生态安全、权益安全和提升海岛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挑战。新形势下,编制实施《规划》非常必要,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需要。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海岛生态文明和海岛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对海岛工作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新途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发展海岛生态旅游、生态渔业以及海岛开发开放等提出了新需求;公众对生态产品需求不断增长,海岛保护正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面对这些新要求、新形势,必须提出相应的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将国家重大战略细化并落实到海岛保护工作领域。

二是贯彻实施《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需要。2012年2月,国务院批准《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提出必须严格实行海岛保护规划制度,统筹规划,分类保护,实现海岛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发展。2014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的《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认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大量海岛保护工作,《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基础资料严重缺乏、海岛管理能力不足,人居环境有待改善、生态保护压力较大等。为此,需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形成“十三五”期间海岛保护与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保障《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实施《规划》,引导政府、企业和公众全面参与海岛保护,助力开创海洋强国建设新局面。

记者:《规划》的定位是什么?与《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的关系是什么?

房建孟:《规划》是对“十三五”全国海岛保护作出的工作安排和任务部署,是“十三五”期间海岛保护与管理的工作规划。

《规划》着眼于继续推进《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实施,是对《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细化与深化。《规划》提出的生态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权益岛礁海岛保护等,都是《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相关部署的延续;《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十大重点工程和没有完成的工作,将结合规划部署的主要任务继续推进。#p#分页标题#e#

《规划》着眼于解决《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海岛生态保护压力较大的问题,提出了制定海岛保护名录、维护生态廊道、强化社区参与等措施;针对人居环境亟待改善、开发利用尚缺引导等问题,提出了创建和美海岛,引导海岛开发向低碳、环保、绿色方向发展等策略。

《规划》着眼于新形势、新要求,是对《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的拓展和补充。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一带一路”倡议以及“智慧海洋”“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和“一站多能”等内容,提出了“生态岛礁”工程、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海岛生态本底调查与物种登记试点、历史遗留用岛调查与管理等四大工程,增加了海岛国际交流与合作、生态红线、生态补偿、无居民海岛产权管理制度等内容。

记者:《规划》的目标是什么?

房建孟:《规划》提出了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权益岛礁管控与综合管理能力4个方面的具体目标,确定了十多项具体量化指标。要求到“十三五”末,沿海各地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指标符合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要求、有居民海岛垃圾污水处置率不低于80%、新增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垃圾污水处置率达到100%、将10%的海岛纳入海岛保护名录、创建100个和美海岛、制修订15项标准规范体系、完成200个海岛生态本底调查、建成121个具备海岛监视监测能力的站点、海岛巡查率达到80%和完成51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等。

记者:《规划》的总体部署是什么?

房建孟:《规划》的总体思路和部署是,以推动海岛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宗旨,以促进海岛发展成果与民共享为基本任务,以维护海洋权益为关键使命,以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为重要方向,以提升海岛治理能力为基础保障。

一是建设海岛生态文明。围绕海岛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以建立实施生态红线和保护名录制度、加强保护区建设和生态修复为抓手,完善海岛保护体系,保护海岛自然岸线、生物多样性,修复海岛生态系统,推动社区参与,防止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推进海岛生态环境保护从末端治理向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和生态安全转变。

二是促进海岛经济发展。围绕海岛经济社会发展,以创建和美海岛、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为抓手,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约束机制,探索用岛模式,促进重点海岛合理开发,推进海岛资源开发利用由注重生产要素向消费要素和生态功能转变。

三是严格保护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加强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及领海基点所在海岛的监督管理,修制订领海基点监视监测与保护范围标志设置标准规范,完成51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选划。

四是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契机,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指导,拓展合作交流领域,开展海岛开发利用新理念、海岛生态保护新方法等经验分享与交流,促进海岛可持续发展。

五是完善业务体系。围绕海岛保护管理能力提升需求,以海岛监视监测、统计调查、科学研究和标准规范为抓手,完善数据收集分析体系,加强执法监督,为海岛治理体系的建设提供业务支撑。#p#分页标题#e#

记者:《规划》的重大工程有哪些?

房建孟:《规划》在继续推进《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确定的十大重点工程基础上,重点推进4项重大工程。一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实施“生态岛礁”工程,使我国海岛基本实现“生态健康、环境优美、人岛和谐、监管有效”。二是实施海岛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开展监视监测、评价、研究、标准与业务监管、信息系统支撑和保障等六大体系建设。三是实施海岛生态本底调查与物种登记试点工程,摸清全国海岛岸线、沙滩、植被覆盖、水资源等状况,开展海岛自然区划示范和部分海岛植物物种登记。四是实施历史遗留用岛调查与管理工程,全面查清我国历史遗留用岛的基本情况,开展分类处置与管理试点,鼓励用岛单位和个人按照《海岛保护法》及有关配套制度,补办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许可。

记者:《规划》落实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房建孟:《规划》以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海岛保护新局面为导向。为确保《规划》能够顺利实施,从5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谋划、系统部署、协调推进的长效机制,广泛动员各地和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二是增强多元投入,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海岛保护。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海岛管理与研究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形成一批支撑海岛保护与管理的人才队伍。四是深化军民融合,建立健全海岛保护与利用军民融合协调机制,研究废弃国防用途海岛及其设施转为民用机制。五是推进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海岛、爱护海岛的氛围。(记者 吴琼)

责任编辑:傅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