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威海一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俩月盗5部手机
威海网讯 (记者 闫格格 通讯员 孙盼盼)青年男子张某去年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今年2月刚出狱的他又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多次以购买高档手机为名从数家手机店偷盗手机5部,涉案价值17950元。24日,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批捕。
4月2日21时许,高区公安分局古寨派出所接辖区手机店店主郭先生报警称,他店内的一部苹果6s手机被一男子盗走。
据郭先生讲,当天17时许,一青年男子先后两次来到他的手机店,称要买一部苹果6s和一部苹果plus。当时接待这名男子的是郭先生的妻子,由于店内苹果plus没有存货,需要现调货,经过一番商议,男子决定先买一部苹果6s,等改天再来买苹果plus。
在看手机的过程中,这名男子称自己的钱在女朋友那里,得等到她下班后才能过来付账。然而一直等到当天21时许,男子的女朋友还没到,郭先生就催他快点。这时,郭先生的妻子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趁着两口子不注意,男子拿起柜台上还没拆封的苹果6s就跑了。等郭先生反应过来追出门时,对方早已不见了踪影。
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展开了细致摸排。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去年7月份,经区发生过一起手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的作案手法与这名男子极为相似。经认真比对,4月28日,办案民警确认,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展开布控。5月21日,张某在高区初村镇落网。
经审讯,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交代,今年4月至5月,他陆续在高区、环翠区、文登区等地的4家手机店,以购买手机为名,伺机盗窃手机5部,期间还在一家轮胎店盗取现金1000元。盗窃得手后,张某将手机低价转卖,所得赃款已被挥霍一空。
经查,2015年8月,张某曾因盗窃罪被经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今年2月才出狱。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