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区法院建立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机制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区法院以交通事故类案件为突破点,成立交通事故法官工作室,通过委托人民调解和本院立案前调解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得到当事人、律师和保险公司等方面的赞誉。
  实行归口办理,规范工作流程。区法院将分散在各业务庭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全部集中到交通事故法官工作室处理。立案庭对来院立案的交通事故案件先进行预登记,登记当天移交工作室。工作室接收案件3天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引导当事人到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组织涉案各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如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则正式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联动多元化解,诉调无缝对接。对案情简单、数额较小、当事人均同意人民调解的轻微案件,法官工作室直接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发函委派其调解。如20天内调解不成功,由法官工作室通知当事人立案,避免久调不决。
  拓宽送达渠道,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出庭应诉人员相对固定这一实际,区法院建立专门微信工作群,及时将原告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传输给保险公司,方便其及时核算理赔数额,反馈调解方案。
  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协商调解。庭前会议由法官、法官助理或人民陪审员担任主持人,主要负责完成,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答辩意见;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等;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听取各方调解意见,努力促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