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怀化市民政局关于选调机关及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公


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怀化市民政局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机关文字综合岗位5名,机要岗位1名;市救助管理站文秘岗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含中央、省属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学历、专业等要求:   1.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专业不限,具有两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2.机关机要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限女性,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综合协调能力。   3.市救助管理站文秘岗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综合协调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选调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怀化市民政局人事科(地址:怀化市河西德善路568号,河西学校旁)。   3.咨询电话:0745-2262625,2312657。   4.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怀化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无最低服务年限及是否服务期满情况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6)报考机关文字综合岗位的,还需提供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并附2篇以上本人独立撰写的领导讲话材料、调研文章或在《湖南日报》、《怀化日报》、《新怀化》等省、市级报刊发表的文章。   (三)资格审查   怀化市民政局人事科负责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材料写作,主要测试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文字综合表达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怀化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怀化市民政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其他事项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一经录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   3.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怀化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怀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745-2245656(怀化市民政局监察室)   附:怀化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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