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三步走清理“黑学校”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曹县三步走整顿清理“黑学校”。

  第一步,自查自纠,鸣炮示意。(4月28日—5月9日)

  各乡镇办事处根据《全县非法举办义务教育办学机构情况统计表》,督促本辖区内非法举办的学校进行自查自纠,对就读学生按照学籍所在学校进行分流,并及时结清返还学生多交费用。同时,排查是否还存在其他非法举办的义务教育办学机构,一并上报到教育局。给非法办学者一个警示,对自行取缔者既往不咎。

  第二步,验收处置,火力全开。(5月10日—5月20日)

  教育局、执法局结合乡镇办事处政府对非法办学查处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已落实的非法办学机构现场验收自纠情况,并检查是否还存在其他非法办学行为。同时,安排好学生分流和接收工作。验收通过的给予销号过关,验收不通过的乡镇,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员依法查处,追缴违法所得;有其他层次办学资格的吊销其所有办学资格证;所聘人员有教师资格证的吊销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纳入教育系统不支持其参加教师资格选拔;对无理取闹的家长做好思想工作,对不听劝解、一意孤行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家长交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分流学生不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到的,教育局将冻结学籍,对其造成的影响后果自负。给一意孤行、恣意妄为、不知悔改的学校上一节生动的“法制课”、“普法课”,确保清理彻底、效果明显,实现惩前毖后、树立观念的目的。

  第三步,建立机制,警钟长鸣。(5月20日以后)

  在现有非法义务教育办学机构成功取缔的基础之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检举非法举办的义务教育办学机构行为,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手机网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内容,县政府组织教育、执法和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依法核实查处,确保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惩治非法义务教育办学机构的高压态势、常规形势和联动机制,在社会上树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惩处必快的教育法治新生态。(菏泽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