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积极打造“阳光招生”教育品牌


  为做好今年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莱芜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把招生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宣传服务,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考试安全。各级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严肃认真地对待招生考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招考政策,严肃招考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负责,在考试安全、组织实施、应急反应、违纪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全面落实问题报告制、过程督查制和违纪通报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督办到位。加强考试队伍和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诚信考试机制,有效预防考试作弊行为,保障考生信息安全。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从组织报名到考试录取,每项工作责任都要落实到人。各级各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恪守岗位职责,切实做好保密工作,谨防泄密事件发生。切实做好考生应考期间的学习、生活和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治考。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社会参与监督的招生录取机制。各级各学校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切实抓好招生政策宣传、志愿填报、录取程序、学籍注册等重要关口。及时向社会公示工作流程和要求,设立举报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考生及家长的疑问和矛盾。坚持依法治考,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研究和解决招生考试中遇到的不良舆情、突发事件等问题,推进高中招生制度完善与落实。

  三是规范招生秩序,实行阳光招生。凡在招生中出现提前分流学生、擅自超计划招生、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擅自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考生、擅自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不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职业学校的整个录取工作,安排在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录取结束后进行。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包括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无论是志愿填报还是录取,都须在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各职业院校在招生中严格按照“两个严格”“七个严禁”的要求组织招生,不得随意发布招生广告和自行招生,确保“一考多取”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宣传服务,营造良好氛围。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理念,持续打造“阳光招生”教育品牌,将中考的全过程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做到决策公开、服务周到、结果透明。广开渠道,深入解读宣传好招生政策,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全面公开中考招生政策及相关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惑释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莱芜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