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近几年来,尤其是2016年换届后,岑溪市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确保代表工作干实干好。

  完善制度。去年换届以来,岑溪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加强代表管理、发挥代表作用的规章制度。一是制定了相关规定,要求代表按照地域就近方便的原则,固定与基层群众保持联系。这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对不认真履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其应当辞去或者劝其辞去代表职务。这种代表退出机制,为代表划出了底线,敲响了警钟,从而确保了代表队伍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三是明确代表小组活动任务。换届之初,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明确要求各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活动1次,每年不少于4次,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联系选民、开展调查研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督办代表建议、交流代表活动经验等。四是加强代表履职考核。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代表履职管理、代表履职的考核和奖惩,积极发挥标杆和榜样的作用。

  拓展载体。岑溪市人大常委会以拓展活动载体和丰富活动内容为抓手,坚持做到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与集中活动相结合,从而较好地发挥代表的应有作用。一是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要求代表在带头忠于宪法等法律、带头学习、带头建功立业、带头为民建言、带头为民办事等方面为民做出庄严承诺,并要抓好落实。每年年终,组织对代表履职及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这对积极倾听反映群众呼声、接受选民监督,充分展示人大代表履职为民的风采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依法规范组织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在组织代表述职过程中,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示范述职的方式,指导代表写好述职报告,画好“自画像”,发动选民参加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从而推动代表述职活动常态化、述职主体普遍化,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三是邀请代表参加监督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监督活动,都会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参加,虚心接受其建议意见;召开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列席,并要求他们积极发言,开阔了代表视野,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让代表真正成为了“发言”代表。

  狠抓落实。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职责的重要途径,就是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抓好代表议案和建议落实,是发挥代表作用的落脚点和关键所在。岑溪市人大常委会把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建立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机制。出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分解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实行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委室分组督办制度,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实到位。第二是“以点带面”重点督办。每年常委会都会确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意见,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对没有在法定时间内及时办结和答复代表的、代表极不满意的,常委会将会对其“亮红牌”,从而真正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三是实行“回头看”。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回头看”跟踪督办、对承办单位评先树优等机制,督促承办单位严格依法办理代表建议,切实提高解决率、满意率,从而切实增强督办实效。(唐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