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文登一男子集市上偷钱包未得手 依然被判刑


威海网讯 (记者 时新元)男子王某在集市上准备盗窃他人的钱包,不料失手当场被捉。日前,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文登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调查,2016年1月30日上午,王某来到文登区界石镇某村集市,看到赶集的村民吕某衣服口袋内装有钱包,便动了歪心思,准备窃为己有。就在王某行窃过程中,吕某发觉了王某的不轨行为,王某未能得逞。此后,吕某报警,王某被抓获归案。当日,王某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4月18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考虑到王某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同时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也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该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判决王某犯盗窃罪,拘役4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