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变质 消协调解十倍赔偿


市民刘女士日前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纯牛奶,喝了几袋都没问题,第六袋时,发现有结块并且有酸味,明显变质了。刘女士于是找到该超市,超市经销人员通过与总部联系,厂家答应给一箱奶作为赔偿,刘女士觉得处理结果不是很满意。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刘女士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希望能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消协人员在接到投诉后,马上与经销商联系,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经销商态度比较诚恳,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给刘女士10箱奶的赔偿。(刘平平 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