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自10月1日起银行代发新开工项目农民工工资
????威海网讯(记者 矫晓虹)近日,市住建局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逐个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自10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产生的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遏制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
????《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逐个签订劳动合同,按要求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种、单价、工资结算、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威海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等。企业对招用的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规范工资支付管理,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按月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未经农民工本人授权的组织和个人。
????自10月1日起,新开工项目产生的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开户银行代发,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开户银行代发。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开户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通知》规定,各区市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动用和退还程序,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建立保证金管理档案。建设单位缴存的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总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缴存的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分包企业劳务费及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缴存的保证金专项用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