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市地税局多举措推进资源税改革
今年以来,市地税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推进资源税改革。1-7月份共征收资源税286万元,同比增收90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资源税全面改革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的资源税改革工作。组织召开资源税税收分析会,认真领会税收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总体原则,安排布置所管辖区内资源税改革工作。根据矿山企业征管特点,科学合理地创建纳税评估模型,设置了以税负率为主,以产销量等为辅的纳税评估预警体系。
吃透改革政策,加强税收宣传。组织征收管理人员开展资源税业务培训,加强培训成果考评督导,切实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组织34家矿山企业财务人员开展税收专题会议,对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进行传达学习,将《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印制成册分发企业。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明确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的品目范围。
摸清重点税源,夯实稳固税基。开展资源税税源普查,深入偏远山区对34户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准确掌握企业的开采资源品目、生产规模、销售情况,准确计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保证当期税款应收尽收。积极与土地、安监、公安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采集涉税信息122条,准确掌握矿山企业办证和纳税情况,查处漏征漏管企业8户,查补税款12万元。认真开展税收预测分析,从企业采掘量和月销售量等量化指标入手,科学测算资源税改革对税收增量的影响,为下一步的税收征管和宏观调控提出科学依据。
严格适用税率,实现精准征收。根据新的资源税政策,对计价征收和计量征收的资源种类进行区分核对;根据资源市场的销售指标,准确推算原矿与精矿的换算比例,依据征收品目和适用税率依法征收资源税。积极落实资源税相关减免政策,对于采取充填开采、枯竭期矿山开采、尾矿和三废提取矿产资源的减征免征资源税,为企业降税负增活力。(田甜 史欣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