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维权却没按时到庭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威海网讯(记者 李旭曜 通讯员 邓超)近日,市民张某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了仲裁申请,而他自己却不在规定的时间到庭,最终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市民张某今年7月到某销售公司工作,后该销售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一直未支付张某7月份工资。8月,张某向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销售公司支付其7月份工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同日受理了该仲裁申请,并于8月18日向张某送达了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张某开庭时间及地点。9月13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准时公开审理该案,而张某并未到庭。后经电话联系张某,张某称自己近日琐事繁多,将开庭时间忘记了,当天赶不到仲裁庭参与开庭。该销售公司认为已经到了开庭时间,就应按时开庭,不愿意重新安排时间开庭。鉴于这种情况,仲裁委依法作出决定,对申请人张某的仲裁申请按撤诉处理。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向提出的仲裁申请在被受理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至少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而当事人应当按通知的开庭时间、地点出庭进行仲裁活动。若当事人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将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本案中,劳动仲裁委已经书面通知张某开庭时间和地点,而张某因自身原因未到庭,依法可以视为张某对其仲裁申请的撤回。
????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假如当事人在仲裁委通知的开庭日期不能到庭的话该怎么办呢?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二是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