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坚持依法公正仲裁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仲裁制度,从鲜为人知到如今成为越来越多市场主体解决纠纷时的普遍选择。20年发展,威海仲裁走出了一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特色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我市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组建了威海仲裁委员会及其常设办事机构——仲裁委秘书处。1996年6月,威海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对外办公。其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专业、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争议及其他财产权益争议。

????20年以来,威海仲裁委员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行仲裁制度,不断融入市场经济,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稳定,深入实践“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解决多元化”,开创了“小威海,大仲裁”模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上半年,第五届威海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在核心理念上,崇尚依法公正仲裁、激情干事创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工作要求上,以开放性思维谋划仲裁工作,以前瞻性视野预测仲裁态势,以规范的程序处理仲裁案件,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在发展思路上,夯实宣传基础,巩固仲裁阵地,突破重点领域,全面推广仲裁;在发展目的上,做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仲裁是现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是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具有仲裁程序简便、一裁终局、公正权威、效力法定、成本低廉、国际通行的优势和特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所认同和接受,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态势下,快捷、经济地解决经贸往来中的各类纠纷,是民商事纠纷的普遍要求。威海仲裁委员会不断分析所面临的形势,紧紧抓住先进的仲裁法律制度与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这一基本矛盾,始终坚持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不断创新宣传推广方式,努力使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仲裁法律意识从无到有、由弱到强,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20年来,威海仲裁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大幅增强,在实现受案数量增长的同时,涉案标的额屡创新高。从1996年受理案件标的额3000余万元人民币,到2006年受理案件标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再到最近3年连续超过10亿元人民币。涉案范围包括普通买卖、房屋买卖、金融借款、建筑施工、加工承揽、债权债务、船舶改建、代理、保险、租赁、物业、担保、委托、拍卖等20多类。记者 孙世超 通讯员 张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