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印发通知 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
威海网讯(记者 李旭曜 通讯员 吕萌)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近日乳山印发了《乳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
文件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其他相关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文件不仅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3个党委职能部门和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37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而且明确了审判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各级各部门除按上述职责分工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该文件的出台,为乳山市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对形成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新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