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生下“兔唇”宝宝夫妻状告医院 医院被判担责
?孕期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产检,没想到女儿一出生就被诊断为新生儿唇腭裂(“兔唇”)。初为人母的李女士与丈夫王先生一起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予以赔偿。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这家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威海晚报记者 颜燕军 通讯员 唐玉沙
????按要求产检生的孩子却是“兔唇”
????李女士从医院确认怀孕的那一刻起,便按照院方的要求参加产检。
????经过10个月的漫长等待,女儿呱呱坠地。让李女士和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女儿竟然是“兔唇”。这如同晴天霹雳,将两人满心的欢喜击得粉碎。此后的5个月里,夫妇俩先后为女儿做了右侧唇裂整复术、腭裂修补术。看着女儿经历的一切,两人十分伤心。
????伤心之余,李女士和王先生心中质疑:孕期完全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产检,为什么女儿的缺陷却一直没能查出来?两人认为医院存在过失,决定起诉对方。起诉前,他们委托一鉴定机构对此事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院方在产前检查中未履行产前筛查告知的义务,存在过失;该过失行为致使王先生夫妇很大程度地丧失了产前了解胎儿存在畸形以及选择是否让患有畸形胎儿出生的机会……”这让两人有了底气,他们起诉这家医院,要求先行赔付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8440.38元。
????孕妇孕期未做产前排畸筛查
????一审法院经过调查,弄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李女士孕期内除了做常规查胎外,还做了3次B超检查,而这3次B超检查均为常规检查。B超单上明确注明,只检查超声报告中描述的内容,没有描述的胎儿结构不在检查范围之内,并特别说明,“因为目前技术条件,胎儿的耳、眼、腭、指、趾、甲状腺等众多的结构也不能作为常规项目进行检查。”这意味着李女士孕期从未进行产前排畸筛查。
????对此,李女士解释是,作为初产妇,她对产前筛查的具体内容毫不知情。院方的解释是,医院本身不具备产前筛查的技术条件,而畸形婴儿原本就是小概率事件,在医生向李女士了解了婴儿的家族病史后,考虑到他们没有畸形婴儿的基因,便认为不需要再提醒其做产前筛查了。
????医院被判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这家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令其赔偿王先生夫妇各项损失7780.7元,并负担诉讼费、鉴定费8800元。
????宣判后,双方均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有未履行产前筛查告知义务的过失,该过失行为侵犯了王先生夫妇的选择权,其对诊疗婴儿出生缺陷支出的费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由于出生缺陷并非医疗行为直接所致,况且即使医院履行了产前筛查告知义务,王先生夫妇的损失也只是可能避免,不是必然避免。因此,医院的医疗过失起次要作用。
????综合考虑该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和大小,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予以维持。
